4.WeChat Pay HK 為WeChat Pay Hong Kong Limited (「WeChat Pay Hong Kong」) 所運營及管理之儲值支付工具。
5.優惠期內客戶可於獲取該電子印花之當月自行以電子印花兌換電子現金券,任何未兌換的電子印花將於每月之最後一個曆日晚上11時59分後自動失效。已兌換之電子現金券將發放至客戶的WeChat Pay HK 賬戶內。每張電子現金券有效期為發行日起計30日,並只限在下一次於接受WeChat Pay HK作為支付方式的香港合作商戶經WeChat Pay HK 以合資格信用卡作任何單一消費滿HK$50或以上時自動扣減。每次交易只可使用1張電子現金券。逾期未使用之電子現金券將自動失效,並不獲補發。於整個優惠期內每位客戶於獎賞1最多可獲HK$20電子現金券1張及獎賞2最多可獲HK$20電子現金券6張。
6.合資格交易爲客戶於優惠期内憑已綁定的合資格信用卡經WeChat Pay HK 以港幣結算及已誌賬之指定本地非網上及網上零售簽賬(不包括轉賬、繳費、派利是、電訊增值、生活繳費服務、任何儲值支付工具增值服務及國際匯款)(「合資格交易」)。
13.電子現金券只適用於接受WeChat Pay HK作為支付方式的香港合作商戶。電子現金券不可兌換現金,也不可用作任何儲值支付工具增值服務,及並不適用於任何税務支付、P2P個人對個人付款轉賬、本地或國際匯款、派利是、電訊增值及生活繳費服務。電子現金券由WeChat Pay Hong Kong提供,只適用於經WeChat Pay HK以合資格信用卡支付的交易。電子現金券的使用方式受其相關條款及細則約束及WeChat Pay Hong Kong 保留權利於任何時間修訂、更改相關推廣活動之任何條款及細則。詳情請向WeChat Pay Hong Kong查詢。
14.客戶參加本推廣活動,即表示其接受並同意受本條款及細則約束,及同意WeChat Pay Hong Kong根據WeChat Pay Hong Kong「私隱政策」使用其個人資料作本推廣活動之用。
15.除特別註明外,優惠不可與其他恒生信用卡優惠或折扣同時使用,亦不能兌換現金或其他貨品。
16.此推廣所涉及與WeChat Pay HK相關之產品、服務及資訊均由WeChat Pay Hong Kong直接提供給客戶,因此,所有有關責任及義務亦由WeChat Pay Hong Kong全權負責。
17.除客戶、及恒生 (包括其繼承人及受讓人)及WeChat Pay Hong Kong(包括其繼承人及受讓人)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18.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
19.本條款及細則受現行監管規定約束。
20.優惠須受此條款及細則及WeChat Pay Hong Kong的其他條款及細則約束。
21.恒生及WeChat Pay Hong Kong保留隨時更改或終止以上優惠及不時修訂優惠條款及細則之權利。如有任何爭議,恒生及WeChat Pay Hong Kong保留最終決定權。